静心品茗 发表于 2024-8-29 16:50:03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29 16:41
没事,人和人不同思维,互相不理解正常的。

就算是专业人士,同样案件一审二审终审都有可能不一样,有什 ...

{:5_138:}

添米粒 发表于 2024-8-29 16:50:31

静心品茗 发表于 2024-8-29 15:51
安慰,看着你对父亲养老之事操心的一路走来的不易,完全能理解你心情。看开一些。 ...

谢谢静心,确实,自己释然最重要,其他都是浮云,做好自己,做好当下,对其他人或事,不纠结,坦然。

添米粒 发表于 2024-8-29 16:51:46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29 16:49
真是搞笑的,为啥不可能支持啊?70岁80岁不可以强占,90岁就可以了?
是的,那个《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是说老了可以打横来,哈哈哈,晕死了,而且还可以忽略其他子女,可着条件好的使劲薅,法院这强词夺理的,也是没谁了。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29 16:51:52

添米粒 发表于 2024-8-29 16:45
去看了一下第二个故事的女儿和老妈主张的法律条款。
女儿主张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 ...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应该是不能支持老人无赖强占子女房产吗? 如果父母可以强占子女的,子女也可以强占父母的,大家都乌烟瘴气,那叫公序良俗?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29 16:53:05

什么时候我们的养老标准这么高了,子女必须要提供条件比父母好的房产居住了?而且还可着一只羊薅毛,这算是什么良俗,不要脸的良俗。

添米粒 发表于 2024-8-29 16:54:13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29 16:41
没事,人和人不同思维,互相不理解正常的。

就算是专业人士,同样案件一审二审终审都有可能不一样,有什 ...

是的,所以有时也看不懂法院是咋判的,这个刚去翻出来看了一下,法院那个判决依据和条款,也是好搞笑。

添米粒 发表于 2024-8-29 16:55:35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29 16:53
什么时候我们的养老标准这么高了,子女必须要提供条件比父母好的房产居住了?而且还可着一只羊薅毛,这算是 ...
哎,看了更无语,但如果他们说就是这样的,又得找另外的法子去申诉自己的权益了,累呀。
其他几个子女偷笑的,可以偷着乐。

静心品茗 发表于 2024-8-29 17:01:20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29 16:49
真是搞笑的,为啥不可能支持啊?70岁80岁不可以强占,90岁就可以了?

一点都不搞笑啊。。。。。。。。。。。。。。


。。。。。。。。。。。。。。。。。。。。


。。。。。。。。。。。。。。。。。。。。


下面的说法可能有点不恰当,




你若是法官,你会支持吗?你知道你支持后会产生的后果将有法来保障你自己所作出的决定是正确吗?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29 17:08:05

静心品茗 发表于 2024-8-29 17:01
一点都不搞笑啊。。。。。。。。。。。。。。




我如果是法官,会支持老人回自己自有房产去住。 房子都能留给自己孙子,想必是可以正常住人的。 如果有不合适的地方,可以由子女们修缮。 或者,留给谁,让谁修缮,不是很合理吗

法律为什么没有支持,法律支持公民的正当权利不被侵犯。

同一个案件不同的判法,不是都能找到法律依据的吗。

静心品茗 发表于 2024-8-29 17:10:45

本帖最后由 静心品茗 于 2024-8-29 17:18 编辑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29 17:08
我如果是法官,会支持老人回自己自有房产去住。 房子都能留给自己孙子,想必是可以正常住人的。 如果有不 ...
正因为你不是法官,你才会说支持。要是你是这案件的法官,你绝对不可能作出这样的判决。



而且只要自己还想继续自己的法官的职业生涯,那就不会对此案这单一诉求作出支持判决书,


这就是我国社会的客观现状啊,

猪猪侠83 发表于 2024-8-29 17:26:57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29 14:45
所以有些时候我国法律简直就是儿戏。 这不是直接支持老赖吗。只要脸皮厚,自己不用买房了,赖在人家房子 ...

法律的工作人员
记住,
ta们是人,这些“事”是工作
能和稀泥便和,不然有什么万一自己负责?单位负责?

不再做淑女 发表于 2024-8-29 17:34:56

看来人心大都是贪婪的,得到了还想得到更多。丑话说在前面会更好。

添米粒 发表于 2024-8-29 18:04:31

猪猪侠83 发表于 2024-8-29 17:26
法律的工作人员
记住,
ta们是人,这些“事”是工作


红楼梦里,葫芦孙错断葫芦案,实在是自古以来,强词夺理有点依据有点拉边的都可以在某时被拿出来做为依据,看看那写的条款,本来逻辑都不严密也难以分清责任标准,模模糊糊,就是拿来为我所用的。
一声叹息,滋长歹人歪心。

添米粒 发表于 2024-8-29 18:06:03

静心品茗 发表于 2024-8-29 17:10
正因为你不是法官,你才会说支持。要是你是这案件的法官,你绝对不可能作出这样的判决。




有些东西是本身法律的边界条件先后顺序逻辑关系都没界定好,所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挺大的,有失偏颇的情况会发生或存在。

观海听潮起潮落 发表于 2024-8-29 20:20:32

第二个故事里,女儿去住老妈的房子吧,然后要求兄弟姐妹轮流伺候…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30 14:07:03

静心品茗 发表于 2024-8-29 17:10
正因为你不是法官,你才会说支持。要是你是这案件的法官,你绝对不可能作出这样的判决。




没有啥绝对不可能的。法官既然是人,就会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考量。 而不是绝对唯一的答案。
这个案件支持原告诉求有法律依据,还非得和稀泥,只能说刀没砍在自己身上不知道疼。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4-8-30 14:07:44

猪猪侠83 发表于 2024-8-29 17:26
法律的工作人员
记住,
ta们是人,这些“事”是工作


都这样想还要律法干啥,都改行搞建筑吧,就怕房子也会烂尾、倒塌。

猪猪侠83 发表于 2024-8-30 22:35:04

观海听潮起潮落 发表于 2024-8-29 20:20
第二个故事里,女儿去住老妈的房子吧,然后要求兄弟姐妹轮流伺候…

女主告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人自己的房子配套未有女主家这边完善

配套如何不完善不知道。
猜测女儿也不愿意住老人的房子吧,

水韵 发表于 2024-8-30 23:56:46

本帖最后由 水韵 于 2024-8-31 00:18 编辑

我觉得案例二可以分成三个问题:
一、九十多岁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
1、老人的子女一起讨论方案,各家分担赡养义务,出人、出钱。
2、老人住在不是自己产权的房子,可以用租金计算养老成本。

二、女儿(原告)赡养高龄母亲的问题
1、高龄老人难以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居住在原处对老人最好。
2、女儿的房子已经无偿给母亲住了很多年,应该是很孝顺的。大概是母亲做事不公平,父母的房子,母亲只有一半处置权,单方面做主给儿子;存款也如此,母亲只有一半处置权,却分给其他子女,没给原告。原告大概是伤透了心,才会和母亲打官司吧?
3、如果母亲确实不肯搬走,可以房租方式计入老人的养老成本。

原告如果真想要公平,她可以要房子和存款自己该得的那一份。但她没有打官司要,只想要回自己的房子。
母亲不搬,居然应诉,看来背后的子女吃相不好看。

三、遗产分配问题
1、父亲亡故后,财产的分配问题,如果没有遗嘱,母亲只能处置一半。
2、房产的产权和父母的存款的一半,应再行分配,原告是有份的。


静心品茗 发表于 2024-8-31 06:58:53

本帖最后由 静心品茗 于 2024-9-2 13: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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