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气归脾气,发火归发火
他又不傻,会自我反思的
哈哈哈
早看就好了,才知道可以少受气,我们接受的教育是:端人家的碗(饭碗),服人家的管。
都是要忍耐,一忍就是几十年。
旧欢如梦余寥寥 发表于 2025-10-29 13:56
更新
加了一点薪酬,是长期那部分。
恭喜,这老板能处。
旧欢如梦余寥寥 发表于 2025-10-29 13:56
更新
加了一点薪酬,是长期那部分。
老板才不傻呢,个性归个性,你能力强能为他带来利润,找个好的员工多不不容易
以梦为马 发表于 2025-10-27 21:23
也不是单纯考公
男的有点职位,还是想着能对孩子有助力
不光考公,有个有前科的父亲,怎么也不算一件光荣 ...
前几日看直播切片,当事人问,辅导班结束第二日跟满14不满16学生发生,算不算是违“照护人员xxx”法。刑律问,你朋友就是你吧。然后问,报警了?报了。谁报的警?媳妇。
静静的陪伴24~ 发表于 2025-10-29 16:30
前几日看直播切片,当事人问,辅导班结束第二日跟满14不满16学生发生,算不算是违“照护人员xxx”法。刑 ...
加一等。
让他自己找他自己父母或者关系好的朋友,准备下吧。
既然是媳妇报的警,应该也不会给他找律师了。
这女士干得好!
旧欢如梦余寥寥 发表于 2025-10-29 13:56
更新
加了一点薪酬,是长期那部分。
情绪归情绪,业绩归业绩。
是个好领导。
热烈祝贺,这种环境下加薪,很厉害了
静静的陪伴24~ 发表于 2025-10-29 16:30
前几日看直播切片,当事人问,辅导班结束第二日跟满14不满16学生发生,算不算是违“照护人员xxx”法。刑 ...
看过这个,简直是禽兽
朝小孩子下手
江南烟雨 发表于 2025-10-29 15:43
恭喜,这老板能处。
虽然是微不足道的一点,
但也想说一说,
现实中这事无人可分享。
昨天跟娃提了一嘴,“妈妈涨了一丁点工资”
旧欢如梦余寥寥 发表于 2025-10-30 10:58
虽然是微不足道的一点,
但也想说一说,
已经非常棒了。大环境这么差。
娃也替你高兴啊,直接受益者哈哈
你起码有薪,还加了哈哈
静静的陪伴24~ 发表于 2025-10-29 16:30
前几日看直播切片,当事人问,辅导班结束第二日跟满14不满16学生发生,算不算是违“照护人员xxx”法。刑 ...
畜牲,应该对这类人进行化学阉 割